海南澄迈县: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取消转让限制年限规定
发布时间:2024-10-07 13:46:57来源:
10月7日,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微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通知自2024年10月7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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